从9月21日治超新规落地到今天,治超新政实施已经 “满月” ,从刚开始的司机罢工到如今,全国的长途运输似乎开启了标载模式,新政对物流业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与之相关的人与事都有着怎样的变化?
运价:涨了又跌!!
治超新规执行这么多天了,从最严新规实施时的停车观望,再到新规之后的运费小范围内涨幅,再到现在的归于平静。 921 刚刚执行的时候确实很多卡友都感觉到运费的变化,但是那几天一过运价又回到了解放前。这都是为啥呢?
新政初期的那几天,跑车的卡友自觉标载,对新规没底的卡友选择停车观望,按照之前的市场货量来说,货量增多了,车子就不够用了,那涨价是必然的。可是由于新规的制定不合理,再加上各省执行不到位, 货运行业依旧乱糟糟,再加上 卡车司机 处于物流环节中的最底层,中间的环节太多,到司机手上的运价感觉并没太大变化。
卡车销量攀升:6*4卖断货,6*2、前四后八销量下滑80%
对任何重卡经销商来说,现在都是完成全年目标的攻坚期,但今年的秋旺却因治超政策的实施而多了另一番意义。现在距离9月2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治超新政已有近一个月的时间,作为波及范围最广、史上最严格的政令,当治超政策遇上“金九银十”,是添一把火还是浇一盆水?
治超新政颁布以来,人们讨论最多的要数6×2牵引车和4×8载货车的未来前途。最大载重量的下降使这两款车型优势几近丧失,这种情况更是直接体现在销量上。河南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告透露,公司6×2牵引车和4×8载货车现在基本上已经卖不出去。从9月21日到现在,公司一共只销出4辆6×2牵引车和3辆8×4载货车,同比往年下滑80%。
现在不少6X2牵引车的客户已经开始卖车,准备购买6×4牵引车或其它替代车型,这对公司的销量产生了不小的刺激,特别是6×4牵引车,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
治超:交通部一个政策,各省市却标准不一
面对新政颁布,很多省市都展开了严格的执法之路,很多卡友都在车旺大卡圈子里面晒出了万元以上的罚款单据,还有网友给车旺发来路政严格执法的视频。
从卡友们的反馈以及小菲从网上收集到的资料来看,像山东、江苏、广东、甘肃、辽宁、河南等地执法算是比较严格,但是还有像黑龙江、吉林、北京这样从宽治超的省份,陕西这样玩出计重收费超限最多翻16倍政策的省份,四川这样延迟一个月落实新规,而且四轴车实施36吨载重标准的省份,湖南、上海等地黄牛党带路的省份,宁夏、新疆这样一点动静都没有的省份……
变化:政府发文调整治超政策
新政出台,引起很多司机的不满,不是对治超本身的不满,而是对新政的一棒子打死的不满。新政对于很多车型没有出台专门的治理办法,治超初期,很多集装箱以及大板只能在家待着,不能上路,因为这些标准车型已经超过的新文件的尺寸,无奈之际只能“罢工”。
在新规实施将满一月之际,针对新规落实后发现的问题,政府发布了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对5类车型进行了明确的说明,这一文件的发布让很多车主松了一口气:
1.针对危化品运输车: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针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 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通行收费公路时,该运次不得给予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通行非收费公路时,以批评 教育 为主,暂不实施处罚。
3.针对集装箱挂车列车: 载运标准集装箱的挂车列车,重点检查其车货总质量是否超过限载标准的行为,专项行动期间暂不对外廓尺寸进行检查。
4.针对车辆运输车, 也就是常说的轿运车:车辆运输车治理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 改革 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2016〕107号)要求,按照过渡期政策分期治理、逐步到位,目前重点治理双排装载的车辆运输车,对未到整改期的单排装载车辆运输车,不得以车辆超长、非法改装等理由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或者进行处罚。
5.针对低平板半挂车: 低平板半挂车运输普通货物的整治工作另行部署,专项行动期间重点查纠其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和假牌套牌违法行为。 (政策原文请点击《交通部发“松口”文件,不同车型治超具体实施办法全都有》)
对此,不难看出,面对民间呼声,两部委听到了也吸取了大家的意见。虽然对治超新规的调整让不少司机和企业突然有种“释然了”的感觉,而这也的确是在一定程度上的政策松绑,但是要注意到的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到了很多规定是暂时性的规定,如在说明要集中查处三轴及以上货运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的违法行为的同时,特意注明:外廓尺寸超过限定标准的,另行部署整治。